山西阳城一采矿厂“九年三变矿区”
山西省阳城县洪祥采石厂2003年至2012年间三次变换矿区,并先后办理了6个采矿许可证,期间曾因采矿毁坏周边农地、占地毁林等问题多次引发争议。
争议的“采矿许可证”
2002年12月5日,山西阳城县国土局登报公告称,受晋城市国土局委托,阳城县国土局公开拍卖白桑乡洪上村石灰岩矿区A块段采矿权,起拍价17万元。
2003年1月2日,A块段采矿权为洪上村村民魏永善以21.3万元竞得。随后,魏永善成立阳城县洪祥采石厂,并以洪祥采石厂名义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之后,洪祥采石厂办理了多个采矿许可证。
根据洪上村村民范海棠提供的5份《采矿许可证》显示,发证日期分别为“2003年1月10日”“2008年12月5日”“2009年5月26日”“2011年10月31日”“2012年12月27日”。
范海棠称,经比对,2003年1月10日《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是以4个拐点坐标圈定,而《拍卖公告》载明的矿区范围是以5个拐点坐标圈定,两者坐标范围完全不符。
根据2003年1月10日《采矿许可证》显示,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共有4个;开采深度“由1345米至1275米标高共有4个拐点圈定”。
对此,阳城县国土局矿管股王股长向本社记者表示,魏永善中标后,2003年1月16日晋城市国土局为洪祥采石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04年因洪祥采石厂毁坏周边农地产生争议,经协商,国土局为其申请变更矿区,并办理了新的采矿许可证(即为2003年1月10日《采矿许可证》)。
根据王股长出具的2003年1月16日《采矿许可证》显示: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共有5个;开采深度“由630米至610米标高共有5个拐点圈定”。
王股长进一步解释称,2003年1月10日许可证矿区拐点坐标存在打印错误的情况,系坐标在图纸转换过程中的失误,后在2008年12月5日办理新证时对拐点坐标等作了更正。
但范海棠不认可“打印错误”的说法。并称:经与其他许可证比对,其余5份许可证的公章均为“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采矿登记专用章”,而1月16日的公章为“晋城市国土资源局”,没有“采矿登记专用章”字样,要么用章错误,要么涉嫌造假,不存在打印错误。
“界外开采致国资流失”难追责
根据资料显示,2003年至2012年间,洪祥采石厂先后三次变更矿区,第一次变更时间是在2004年,第二次变更时间是2011年10月31日,第三次变更时间是在2012年12月27日。
对此,王股长表示,变更手续都是按程序办理并无违规情况。另外,洪祥采石厂虽然名义上有4个矿区,但实际只开采了2个矿,即2003年1月16日和2008年12月5日许可证所在矿区,其余矿区均未开采。
但该说法,也遭到范海棠否认。她坚称“2003年1月10日许可证所载的矿区一直被洪祥采石厂开采”。
据了解,洪祥采石厂在变更矿区期间,存在违规开采、越界开采等问题。对此,阳城县国土局执法大队白队长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阳城县国土局立案调查后,确定该厂存在界外开采行为,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共计罚没款574864.68元。
不过,白队长还表示,洪祥采石厂认为行政处罚过了追责时效,并向阳城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经复议,阳城县政府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我局又向阳城县法院提起诉讼,但被阳城县法院判决我局败诉。”
或无林业环保审批手续
范海棠称,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发现:洪祥采石厂多次变换矿区且无林业审批手续,未做环境影响评估,无采矿许可证,没有任何防护就投入生产,破坏生态林4000多平方米。该问题被批转至地方政府查处。
针对前述问题,阳城县政府于2018年11月28日做出了一份调查处理报告,承认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但在范海棠看来,政府部门仅对洪祥采石厂的碎石加工中存在的未批先建、毁坏林地、未做环评等问题进行查处,但未对洪祥采石厂采矿中涉及的林业和环保等审批手续问题做调查回应。
对此,王股长表示,按照当时(2003年)的政策,国土部门先办理采矿许可证,然后由采石厂向林业、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林业、环保手续不是前置办理的手续,至于是否办理,不清楚。
在阳城县环保局,该局基层所负责人原振宇向记者出示了三份文件。对于这三份文件,王股长表示,这是采石厂碎石加工的环保手续,并非采矿的环保手续。至于林业审批手续,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阳城县林业局的有关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