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 以“三个突出”打造学习型检委会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朱红刚) 为进一步提高检委会委员的议案议事水平,确保检委会决策作用的发挥,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以三个突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委会学习制度。突出学习的常态化。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检委会集中学习,领学人或主讲人原则上是与学习内容相关的分管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列席人员扩大到与该学习内容相关的业务部门干警。检委办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安排,按期通知业务部门准备专题学习。突出学习形式的灵活性与内容的前瞻性。学习形式可以是文件领学也可以是专题讲学,文件领学主要是由检察长或分管领导传达学习关于上级院业务方面的文件精神及领导批示、指示等;专题讲学主要由各业务部门承担,重点针对新近发布的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进行解读,也可以是检察官外出培训的有关业务理论知识或与检察委员会讨论议题相关的内容等。突出学习的实效性。专题学习的主讲人要提前充分准备讲课材料,要理论结合实践,细致深入地讲解相关内容,检委会委员和列席人员要对学习内容进行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