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遗产对簿公堂 法官巧办案圆满解纷

本报讯(董楠 张清皓) 近日,山东青岛李沧法院在办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调判结合巧化纠纷,使亲情重归和睦,当事人为此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向承办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在该起案件中,因争夺房屋所有权,原告周某某与兄弟姊妹产生隔阂,甚至大打出手。母亲的遗嘱写明了把房子留给我,希望法院给明个理!为得到公正的结果,周某某一怒之下将兄弟姐妹告到法院。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以修复亲情关系为出发点,在案件送达阶段即介入调解,多次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物业中心了解情况,与双方深入谈心,寻找矛盾症结。同时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促成一家人围坐一起,就继承问题平和沟通。经了解,涉案房屋为周某某父母二人共同所有,评估价值118万余元,现由周某某居住使用。其父母共生育子女五人,父母二人分别于201010月、20187月死亡,母亲在世时订立自书遗嘱:自己百年之后房屋由大儿子周某某继承。因此,周某某坚持认为房屋应归自己所有,而兄弟姊妹们则认为自己也应当享有一定份额。

因矛盾隔阂较深,双方互不相让,均不同意调解。法庭上,承办法官围绕双方在房屋份额方面的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充分质证、辩论,对遗嘱、分家单据、见证人证言等证据效力进行了确认,同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原被告享有的房屋份额进行明确。

最终,在明确房屋继承份额的前提下,李沧法院判决涉案房屋为原告周某某所有,原告向四被告支付房屋折价款。而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的隔阂也逐渐消解,尽管原告并未获得涉案房屋所有份额,但被承办法官在案件调解、开庭过程中的谨慎细致、耐心公正所打动,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