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成都等9城试点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

本报讯(记者汤瑜) 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函》。函件指出,经协商一致,决定在长春、武汉、成都、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株洲、如皋等9个城市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试点工作自20196月开始,时间1年。

函件要求,广告设置规划要因地制宜,符合城市实际,突出人文内涵和地域风貌,有机融合历史、文化、时代特征、民族特色等,避免“千城一面”。

函件指出,试点城市要抓紧推动出台或完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技术规范、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优化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

函件要求,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违反相关标准规范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以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拆除。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长效管控机制,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违法新设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巩固整治提升成果,促进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有条件的试点城市可探索建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