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法院受理用户诉抖音、腾讯侵犯头像权益案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网名“Kira是只海豹的网友张女士晒出了法院受理通知书和起诉书,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她对腾讯、抖音的诉讼。

  张女士在起诉书中提出,要求腾讯停止干涉抖音对已获得用户授权的头像和昵称的使用行为,同时要求抖音在她不修改头像、昵称的情况下继续为其提供完整服务。

  至此,腾讯和抖音围绕用户头像和昵称归属的案件出现了用户的声音。

  据了解,今年2月,因认为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是其进行商业竞争的核心资源,腾讯于天津滨海新区法院起诉抖音,并申请法院禁令。3月,法院据此下达诉讼禁令。对此,抖音发布声明表示,根据禁令,如果相关用户不尽快更新头像/昵称,将无法使用抖音登录多闪,抖音的其他功能和服务也将受到限制。

  张女士认为,起到标识和识别作用的微信头像和昵称,用户应当享有排他的绝对控制权利,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依法应予保护。

  同时,张女士解释了她起诉抖音的原因。她认为,抖音强制她修改头像、昵称方可正常享受完整服务,显然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所规定的强制交易行为。

  据悉,这不是张女士首次就头像昵称来维护自己的权利。616日,她曾在网上晒出自己的法律申请书,表示自己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腾讯诉抖音案,以维护自身权益。但被法院以与你无关为由拒绝,此次起诉,终于获得法院受理。

  对于腾讯诉抖音一案,知名律师张新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从事实的层面来看,当今网络科技时代,大多数人都拥有线下的真实身份、姓名和线上的虚拟身份、昵称,线上线下都不是法外空间,如同人们线下的身份和姓名不能被剥夺一样,线上应属于用户的有关身份标识也不能被剥夺。用户选择了任何网络平台,都不等于签署了卖身契

  目前,两起案件仍在审理阶段,法院并未做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