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丰城市法院 “三力”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双提升

本报讯(记者张勇 通讯员涂羚)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提升审判质效主线,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审判质效成果颇丰。

向改革要动力。该院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内设机构由20个调整为11个,同时,选出首批员额法官48名,一线办案人员由97人增至129人,人员占比从64.2%提高到84.87%,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同时,该院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对部门人员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有效地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效调动了所有内设机构及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向创新要活力。该院制定《关于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2018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904件,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8.06%,诉讼案件案均审理天数42.1天,同比减少6.2天,在全宜春排名第二。同时,该院积极推行互联网+”管理新模式,引进智慧诉讼服务系统、司法政务平台,推行掌上办公、办案应用平台,提高了工作效率。2018年累计接收材料11998次,完成送达18448次,有效缓解了送达难问题。

向提升要潜力。自2017年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对标竞赛活动以来,该院重点关注结案率、案件信访投诉率、群众满意度等六项指标,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同时,通过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向第三方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解决了书记员、法警等的问题,解决了法庭新建用地实行无偿划拨等的问题,解决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等的问题。

20191-5月,该院审判、执行类案件结收比91.25%,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一,审判类结收比89.65%,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二。2017年,该院荣获全省网上办案应用先进集体、全市政法工作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