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高院通报扫黑除恶情况 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5件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7月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北京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2018年1月开始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5件271人(其中涉黑组织1个14人),二审判决36件16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北京法院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据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全市法院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化建设,出台《关于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加强扫黑办实体化建设;多次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提升扫黑除恶审判能力;组建40个扫黑除恶审判团队,筛选骨干力量33人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并且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规范线索摸排,深挖彻查“保护伞”,制定《北京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处置办法》,共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521条,分别向有关部门转递线索397条,获得反馈187条,立案35条;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与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打击房屋租赁中介市场“涉黑涉恶”行为的指导意见》,同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共发送司法建议37件,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宣传发动,营造专项斗争浓郁氛围,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通过全市法院“两微一端”自媒体共发布相关信息2282条,以“京法巡回讲堂”为普法品牌,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51次。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袁丽忠通报了6个北京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发布的6个案例,既有陈海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涉黑、涉恶案件,也有“黑物流”刘晓强等人敲诈勒索“治乱”案件;既有涉传统领域的案件,也有诸如“黑中介”刘康等人敲诈勒索系列案、王维刚等人电子市场强迫交易系列案等涉新兴行业的案件;既有采用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也有“软暴力”实施的犯罪,集中反映了北京黑恶势力犯罪中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恶势力暴力性趋于隐蔽但逐利性和“软暴力”特征明显以及特定区域与行业乱象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等三个区域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