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出台意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
发布会上,宁夏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林海介绍,《意见》共6个部分19项内容,明确了宁夏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区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银川市、吴忠市分别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全区所有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
《意见》提出,以安全为前提,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将安全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确保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区域及地震活动断层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根据城市特色、产业特点及空间布局,加强体现安全生产区域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及公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制,逐级分解细化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和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等。
《意见》还提出,到2019年底,所有列入搬迁改造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完成搬迁改造或转产关闭。重大危险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商业中心、车站等重要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