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纪念《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

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本报讯(记者顾娟刘露) 66日,江苏省妇联、省法院召开法在身边 德润心田”——纪念《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暨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

  江苏省妇联副主席崔娟表示,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和妇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各地初评和系统推荐,从近三年审结的相关案件中推选出93个案例参加评选。来自省人大、省法院、省内知名高校、律师事务所、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组,经过查阅材料、核实内容、评议投票等方式,在综合考虑案例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基础上,最终评选出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名单:三员助力断家务 群策群力化纠纷——姜某某与徐某某离婚纠纷案,夫妻一方私下举债 共债与否有新规——高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离婚后产子谁抚养  法律维护她权益——王某与王某某抚养纠纷案,家事调查明真相  人性判决显温情——金某某与孟某抚养费纠纷案,妇女享有承包权 不因离婚受侵害——郁某杰、郁某辰与丁某兵、丁某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遭遇家暴不敢言 妇联娘家代出手——徐州市铜山区妇联代吴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托管监护均有责 儿童权利要保护——孙某某与沈某、丁某某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父母贩卖亲生女  政府兜底有担当——东台市民政局与马某某、曹某某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教育失当施家暴 刑事处罚也难免——杨某某虐待案,父母弃子不尽责 刑事责任须承担——徐某、柳某某遗弃案。

  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女法官协会会长刘嫒珍介绍,此次评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例在类型上具有代表性,在裁判规则上具有典型性,在裁判效果上具有示范性,其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合理分配、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变更与撤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出具、不当家教和未尽履行抚养义务刑事责任的承担以及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运用等社会广为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

  据介绍,目前,江苏省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江苏经验。其中的一个重要体现是,案件数量呈下降态势,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家事案件123877件,2018年新收111325件,2019年一季度收案数也同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