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事诉讼的“正义追寻”
——读《程序的正义与诉讼》有感
□特约撰稿 张泽源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一书的作者谷口安平教授于1934年出生在日本京都市,其父是以90岁高龄去世的日本著名民法学者谷口知平。父子俩同时活跃于日本法学界,素有“父子法学”之誉。本书译者之一王亚新教授曾是谷口安平先生的学生。本书由谷口安平先生在不同时期写的论文精编而成,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从法哲学、法社会学角度,对诉讼、审判制度进行理论性考察(这部分内容贯穿于第一篇到第七篇);二是以传统法解释学的方法介绍和分析日本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程序(这部分体现在第八篇到最后一篇《国际商事仲裁》)。
谷口安平教授在第一部分的程序正义方面引用了英美法系中的“正当程序思想”,并表明审判结果的是否正确并不以某外在客观标准加以衡量,而充实和重视程序本身以保证结果能够得到接受则是其共同的精神实质。为了追求程序的正义而设计及构成的种种制度上的方式、方法等,可以称之为“程序保障”,而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如果能够尽快地查明事实真相,并正确地确定诉讼外客观存在的法律关系,程序的正义就得以实现,或者说是达到了其根本的目的。
在当事人方面,作者引用了德国法的“当事者主导原则”和美国法的“对抗式辩论原则”理论,并借此对日本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分析。大家知道,在德国法中只有当事者才能够把争议的事项导入程序,并判断法院是否有必要对此作出决定,同时当事者有权要求法院作出决定;作为程序规范,法院自身不得考虑当事者双方都未提出的事实,且不得根据自己的判断主动收集或审查任何证据。但这并不等同于“司法消极性原则”,德国的法官不是沉默的判定者,相反它代表一种家长式的权威,从他自己的意愿和观点出发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进行介入。而在美国法中,双方当事者在一种高度制度化的辩论过程中通过证据和主张的正面对决,能够最大限度地提供相关纠纷实施的信息,从而使处于中立和超然性地位的审判者有可能据此来解决该纠纷。
日本的民事诉讼程序,既包含着德国法的要素也有美国法的影响,其具有中等程度的对抗性,是适用当事者主导原则的一种“新型”对抗式制度。这种制度,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毕竟,诉讼最原始的功能正是为了解决现实产生的纠纷。因此,从这一点来看,本书作者及日本民事诉讼法律追寻的正义之路,对我国民事诉讼理论法学研究的发展,也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本文指导老师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黄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