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创制的英国法律史
——访《英国法的塑造者》一书译者陈锐
□本社记者 李卓谦
2018年5月,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锐翻译的《英国法的塑造者》一书正式出版发行。这本书原名为《some makers of England law》,作者是英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英国人文和科学学院(FBA)院士威廉·塞尔·霍尔斯沃思。书中以英国法律史上有突出贡献的法学家为线索,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他们在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
在《英国法的塑造者》出版一年之际,陈锐教授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畅谈了翻译该书的过程以及他心中的英国法律史。
“极简”的《英国法律史》
《英国法的塑造者》一书以英国法律史上有突出贡献的法学家为线索,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这些法学家在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书中介绍了1名国王(即爱德华一世)、22名法学家及1个法学家群体(活跃在英国法律史舞台上的罗马法专家)。
“英国法律史并非冰冷的法律进化史,而是一部有血有肉的、法学家创制法律的历史。正是这样一群有着实践情怀的法学家推动了英国法的发展,奠定了英国法在世界法律史上的地位,为世界法律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陈锐说。
陈锐认为,本书是17卷册的《英国法律史》的“极简版”,可以作为普通读者了解英国法律史的入门性读物。通过这本书,读者可以较好地了解英国的衡平法与普通法是如何形成的,英国法律史上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以及英国法律史上一些重要的“法律家”及其贡献,同时还能较好地理解英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我希望这本书能为读者提供知识上的盛宴。”
英美法系是具有世界影响的两大法系之一,为世界的法律文明做出了极大贡献,在今天仍有重要影响。陈锐认为,和大陆法系相比,我国学者对英美法系的研究稍显逊色。这使得学生对英美法系的历史(尤其是英美法的产生史、发展史)了解不多,对英美法系的一些著名法学家亦感到陌生,“本书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缺憾。”
陈锐希望这本书能给读者以思想上的启迪。他认为,英国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典范,它较好地将现代的民主、法治理念与自身历史传统融合了起来,创立了有英国特色的现代法治体系。这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他希望这本书能使当代中国的法律人明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
法律人的生命史
“英国法律史与其说是法律的进化史,不如说是法律人的生命史。”这是陈锐在翻译完成《英国法的塑造者》一书后的感悟和总结。“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法学家群体在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形成、发展过程中是一股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推动力量。”陈锐说,如书中所见,一代又一代的英国法律人经过不懈地努力,通过一个又一个个案的积累,塑造了英国法引领了时代进步的形象,并使其成为限制王权、张扬人权的中坚力量。
陈锐认为,人们经常说“大陆法系的法是法学家的法,英美法系的法是法律家的法”,意图显示两大法系的区别。而实际上,与其说这句话揭示了两大法系的差异,不如说揭示了两大法系的共性。因为在两大法系中,法学家与法律家都不是纯粹的理论工作者,而是法律实践者。古罗马的五大法学家如此,英国的法律家亦是如此。
“英国法律史是一部经验主义的历史,英国的法律家们像蜜蜂一样,将生活中的片段经验收集起来,最终构建了由一个个判例中抽取出来的法律原则与规则体系。”在陈锐看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法治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长期努力,将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与世界先进的法治理论、他国的法治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法治道路,“这或许是我们今天仍需研究、学习英国法律史的价值之所在。”
翻译非易事,得失自知
在本书出版后的一年间,陈锐收到了许多读者的反馈意见。尽管有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但大多数读者都对该书的翻译工作给予赞扬和肯定。
有读者反映,读这本书时,完全没有读翻译作品的感觉,似乎这本书本来就是由中国人创作的。它的语言十分流畅,很合乎汉语表达习惯。
也有读者反映,这本书为他们学习生涯打开了一扇窗,使他们认识了课本上不能认识的众多英国法学家,并且对英美法的历史与现实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对于本书中一些专业术语的翻译,有的专业学者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对这些意见,陈锐都进行了解释,并给出了自己的根据。
这并不是陈锐第一次翻译外国的著作,在此之前,他已先后出版了6本译著。尽管有着丰富的翻译经验,但陈锐依然表示:“翻译非易事,技艺无止境!每推出一部翻译作品,我总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陈锐告诉记者,翻译本书时,他遇到的最大困难仍是如何准确地翻译专业术语问题。由于英国的一些法律制度非常独特,难以找到恰当的术语与之对译,加之国内学者在一些专业术语的翻译上尚未达成一致,因此,他不得不经常翻阅数量众多的词典与译著,确定专业术语的准确译法。在这一过程中,他积累了20余万字的专业术语解释。
由于本书所涉的法学家人数众多,时间跨度特别大,不同时期的法学作品是以不同的语言写作而成的,所以在翻译本书过程中,陈锐先后遇到了古拉丁语、法律法语、中古英语等“拦路虎”。
为准确翻译由中古英语表达的法律术语与法律格言,陈锐曾委托好友郑文龙副教授从英国牛津大学等搜罗了20余本中古英语词典。为更准确翻译一句古拉丁语格言,陈锐向多位拉丁语专家咨询,并在其帮助下,圆满地解决了有关问题。
此外,陈锐还一直尝试着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创作”。他对原著中大量存在的长句、从句进行了改造,力图使之更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意思更加连贯,使读者读起来更顺畅。
“翻译的过程是一个与作者不断对话的过程,从与这些优秀学者的对话中,我吸取了大量营养,获得了许多创作灵感。”陈锐说,虽然现有的科研评价体制对译著评价不高,但他从不后悔在翻译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精力,且翻译法学经典著作成了他培养、训练学生的独特法门。很多硕士研究生正是从帮助陈锐校对译稿开始走上学术道路的,其中有的学生在法学翻译方面已崭露头角,大有青出于蓝之势,“翻译虽小道,其中亦有可观者矣!”
“庞大计划”的起点
为什么会翻译这样一本著作呢?陈锐说,这是他的一个“庞大计划”。
2001年至2011年,陈锐一直致力于分析法学研究。分析法学是一个在英美有重大影响的法学流派,一般人将英国法学家边沁与奥斯丁视为现代分析法学的开创者。
“我在研究边沁与奥斯丁的法律思想时,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了英国法律史,并对英国独特的法律传统产生了兴趣。”因此,陈锐决定向前追溯,钻研英国法律史,由此便广泛搜罗了与英国法律史有关的一系列著作。
在这个过程中,陈锐接触到了法史学家霍尔斯沃思的著作,感叹其独著的《英国法律史》(共17卷)卷册浩繁,详备无遗,实乃了解英国法律史不可多得的好书。于是,他便产生了组织同道将此套书翻译出来的想法。
由于此前在英国法律史方面知识储备不够,因此,陈锐决定先找一本简明的介绍英国法律史的著作,试译一下,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这时,霍尔斯沃思的《Some makers of England law》这一简明介绍英国法的著作进入了他的视野。
“就以这一小书作为起点,开始我庞大的计划吧!”陈锐说。通过翻译本书,他积累了大量英美法专门术语。这为他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而这本书不过是他宏大计划的一小部分,未来,他会尝试着组织团队翻译霍尔斯沃思所著的17卷《英国法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