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法院无人机现场勘察助力司法鉴定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赵运华 张龙军)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量纠纷案件进入法院。对于新型案件,法院法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正审判,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的案件也不断涌现出来。

在广西全州县龙水镇一座矿山处,全州县人民法院初次利用第三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无人机进行了现场勘察,涉及面积约6000平方米,有效助力司法鉴定。因涉案鉴定山区地貌地形复杂,人工迅速精确测算面积,利用无人机勘察很好地解决了需要被鉴定的现场面积。法院司法技术管理科人员赵运华说。

在原告全州县某水电站与被告桂林某开发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全州县某水电站申请对涉案水电站的受损与桂林某开发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的采矿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故进入司法鉴定程序。法院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进行调查鉴定事宜。法院干警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工作人员,利用无人机对涉案矿山的地貌等情况进行细心勘察确认,拍照留存。

此次委托第三方利用无人机调查鉴定涉案现场,是司法鉴定的一次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更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