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0不办离婚”于法不符
近年来,每到七夕、情人节、5月20日等“吉祥日”都会有大量新人扎堆办理结婚登记。近日,一则“今明两天(5月20日、21日)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5月21日新华网)
婚姻登记机构之所以如此,有善意也有苦衷。有的是认为七夕、情人节、5月20日等“吉祥日”是爱情的见证日、喜庆日,担心办理离婚手续会冲淡浓情蜜意的温馨喜庆氛围,是出于“好心”;有的是因为新人们在“吉祥日”扎堆结婚,办事窗口人手不够,干脆以“吉祥日”为借口,“办结不办离”。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婚姻登记机关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离婚登记手续的法定部门,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都是其法定职责,也是保障公民婚姻自由的应有之义。不能区别对待,选择性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办结不办离”或“办离不办结”都有违职责要求。
“今明两天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做法,不管是出于“好心办坏事”,还是“借机偷懒”,都显然与婚姻法、公务员法等的要求不符,显得一些地方工作中自由散漫,随意性较大,实质也是权力任性。
究其原因,除了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欠缺外,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面对“吉祥日”扎堆结婚等实际情况,婚姻登记部门理应早作预案,增设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尽量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即便客观上工作人手确实紧缺,亦可在事先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以通知预告等形式广而告之办事群众,避免群众办事“多跑腿”,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宣称“今明两天只办结婚不办离婚”。
婚姻登记部门“办结不办离”,善意也好,苦衷也罢,虽然可以理解,但都有值得改进完善的地方。推而广之,公务部门如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真正让群众办事少跑腿,争取人民群众满意,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得到有益借鉴和启示。
日前,海南省万宁市和乐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华生(化名)向海南特区报反映,包括他自己在内,该院很多医生存在收受药商回扣的情况,卫生院管理层却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甚至有可能也参与其中。(5月21日《海南特区报》)
@戴先任:对医疗腐败零容忍,有利于遏制医疗乱象,同时又是对良心医生、“吹哨人”的肯定与尊重。要让比大熊猫还稀有的“大义灭己”的举报者得到“国宝级”的尊重与保护,这也是对社会良心的守护。
记者从12306网站获悉,5月22日起,该网站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铁路候补购票服务扩大到所有旅客列车。(5月22日中国网)
@胡辉:“候补购票”能不能让“黄牛”凉凉,还得由市场来检验。在“求大于供”的节假或热门线路上,“候补购票”或许也并非万能。但是,不管怎么说,铁路部门推广普及这一创新服务,必将有效改善旅客购票体验,有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购票环境。
近日,29岁的江西省九江银行湖口支行女行长杨沁因挂职九江市湖口县副县长,引发舆论关注。除了“90后”的年龄,她没上过高中、未接受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经历,同样遭到了质疑。(5月21日澎湃新闻网)
@王东:公众的关切,并不是一种挑刺。在此前一些地方的任职中,正是因为公众的监督,使得一些不规范的任职得以纠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广泛性、及时性等天然优势,是深化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建设的必然要求。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有40.5%的案件“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升。(5月21日《法制日报》)
@宋明月:民告官,官为民,并不矛盾。应当看到行政诉讼是在不断化解矛盾,避免官民冲突、对抗。正确认识行政机关当被告的问题,折射出的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维护的是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