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检察机关5个月批捕涉虚假诉讼刑事犯罪319人
民间借贷纠纷成虚假诉讼“重灾区”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自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至2019年3月,5个月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206件319人,决定起诉138件315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87件157人,均为有罪判决。据悉,这是最高检首次就同类主题召开发布会。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称,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2017年办理1920件,2018年办理2883件,2019年第一季度办理652件。所办理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在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3927件案件中,借款纠纷2199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6%;劳动合同纠纷474件,占1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9件,占4.3%。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近年来,随着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涉足的案件类型不断增多,监督领域也在不断扩展。除传统领域外,检察机关积极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道路交通事故等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力度;着力查办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拆迁安置、房地产权属、建设工程合同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对于机动车保险、医疗保险、企业财险等保险理赔类虚假诉讼案件,涉及虚假仲裁、虚假债权公证、虚假公示催告、虚假司法确认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也加大了发现与查处力度。
另外,最高检首次以加强民事虚假诉讼法律监督为主题发布了检察机关查办民事虚假诉讼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