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不得与就业签约挂钩”当令行禁止
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曾几何时,确保学生早日签下就业协议,成了众多高校关注的头等大事。随着毕业季的到来,一些高校为了“刷高”就业率,要求学生“假就业”的现象也再度出现。一些高校要求学生必须先签就业协议,否则不能拿到毕业证。学生们也使出各种招数,或自己刻章“签就业协议”,或上淘宝网站购买就业协议等。
一些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而以毕业证为要挟,虽说初衷是敦促毕业生尽快找工作,但大学并非“职业介绍所”,就业也并非高等教育的唯一目标,理应承认毕业生在择业上多元化的权利。将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所能得到的只会是虚假的、注水的“就业率”,只会逼迫一些并不急于就业或者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签订虚假的就业协议。
就规定而言,禁止高校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禁止签约与学生毕业证挂钩等等,都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近年来三令五申所强调的,非但屡禁不止,似乎还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一些高校的潜规则,这本身比乱象更值得思考。
禁令年年发,却总有一些高校为了追逐所谓的“高就业率”而置若罔闻。只有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就业评价机制,逐步剥离高校与毕业生就业率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高校“就业率”注水乱象发生。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高校、地方、国家三级核查机制,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就业状况仅作为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经费安排等参考指标,不再硬性挂钩。当上级主管部门淡化对高校就业率的考核,高校也就没有了胁迫毕业生的理由和动力;另一方面,高校真要提高就业率,提高社会声誉,更应该做的是科学设置适宜社会发展的高校课程,增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实力,把就业指导作为专业课程来对待,不断提高毕业生的质量,努力培养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
毋庸讳言,教育部出台两证不得与签约挂钩的禁令,对于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但好的政策需要形成多方合力,标本兼治才能够取得效果。改进课程结构、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对学科专业的发展进行长远规划等,这些都是学校提高学生就业率的一个必要手段。同时,对于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与签约挂钩的高校,有关部门更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应该加强监管,畅通毕业生维权渠道,让学子们顺利毕业。
5月14日下午,广州警辅人员手持尖刀拦截一摩托车的视频广为传播。5月15日下午广州白云公安局通报,尖刀为现场收缴道具,警辅人员的不规范动作给群众造成了误解,警方表示歉意。(5月15日北青网)
@李蓬国:“持刀拦车”绝不仅仅是“不规范动作”而已,而是违法行为,其性质不能因人而异,否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沦为空话。
日前,昆明市公布了2018年度信用联合奖惩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侵权、讨薪、失信旅行社、违规使用公租房等内容。其中包括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失信企业——员工购房贷款被拒”案。(5月15日《羊城晚报》)
@郭元鹏:打造诚信社会,实现“失信者无路可走”是必须的,但是不应该株连九族。就像这家企业一样,企业失信了,和员工有几毛钱关系?岂能乱打板子,岂能打错了屁股?
5月15日,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地铁“禁食”规定正式实施,不文明乘车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地铁禁食令是指为了保持地铁内的环境而制定的不允许在地铁内食用食品的举措。(5月15日澎湃新闻)
@昌颖绚:法律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有序、文明的公共秩序的形成仍需道德先行。让道德走在法律前面是一个长期的宣传和教育过程,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除了立法,舆论引导、宣传教化、完善服务,我们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江西省教育厅出台文件,明确加强高校本科教学管理的八项要求。文件提出,非教学需要,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禁止学生在课堂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无独有偶,江苏教育厅日前也发布类似条例,课堂不得带手机。(5月15日《南昌日报》)
@吴敏:禁止带手机不是主要目的,更重要的是逐步引导学生树立求学的态度。多元化课程,多样化演绎,多角度传达,提高课程质量,让学生主动接受更多教育知识,这是提高兴趣的重要途径,也是让学生的视线从手机屏幕转移到课堂上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