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景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案中实现矛盾有效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陈连义) 河北省景县检察院按照中政委和最高检的工作部署,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以公心对待当事人诉求,以诚心化解矛盾纠纷,以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法条、法理、情理的有机融合,总结形成了“五查五看”“五抓五促”办案工作方法,做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两年来,共调处矛盾纠纷25起,消除上访隐患18起,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较好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因案施策”确保办案效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新时代法治要求,努力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树立新时代先进司法理念。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摒弃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做法,实行打防结合、因案施策,努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扫黑除恶,抓重点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对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做到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形成打击威慑力;一手抓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对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明确“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目标。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果,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准确划定案件类型,明确从重从轻适用范围,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全面审查综合判断,“五查五看”提升办案质量。在办案实践中,坚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综合分析案内案外因素,不简单、孤立、机械地看问题,总结形成了“五查五看”办案工作方法,做到客观、全面、相互联系地处理案件,实现打击犯罪、惩罚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
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五抓五促”推进案件办理。坚持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指导,把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贯穿办案全过程,确保案件公正处理、案结事了人和。
景县检察院在基层办案实践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打防结合,因案施策,把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