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南通市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韩伟) 为更好地营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推动专项斗争不断走向深入,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从宣传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等方面,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
在宣传内容上,要求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相关背景和有关政策精神;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全面解读“两高两部”1号文件和“四个意见”;广泛普及金融借贷政策及相关知识,帮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宣传报道一批典型、重大案例,坚持以案说法,解疑释惑,警示社会,教育群众;及时通报专项斗争最新成效,充分展示全市专项斗争成果。
在宣传形式上,加强传统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简报等平台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定期播放刊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部署、人物访谈、专家解读、案件庭审等内容。加强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本地本单位本部门新媒体资源,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各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发布和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制作微视频、微电影宣传本地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加强社会面的宣传,各地、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在辖区主干道路沿线、学校、医院、社区、市场、广场、车站、宾馆、工地、景区、公共交通、娱乐场所、金融机构等重要场所或人口密集地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标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积极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在工作制度上,分别从联络沟通、定期报送、审核把关、新闻发布、研判处置、考核督查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宣传纪律、注重宣传实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