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假证问题”要强化国家监管

当前,社会上之所以出现了假证事件,这在很大程度上和监管不到位有关,也反映出了国家认证能力和国家监管能力之间存在失衡状态。因此,需要强化国家对社会秩序的维持、矫正能力,对个人和团体行为的约束能力。

 


41日《人民日报》以《记者街头探假证》为题刊发调查报道称,江苏苏州的一些人力资源市场周边,有不少人发名片、贴小广告,通过制售假证非法牟利。报道刊登后,苏州市随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打击三假(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专项整治行动。

429日,《人民日报》报道称,上述报道刊发第二天,苏州市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布置工作。近半个月,苏州公安已捣毁制假窝点6个,破获三假刑事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同时,当地警方全面排查时发现,其街头办假证分工明确,已形成了非法利益链条,有的甚至是家族式运作。

 

认证能力和监管能力失衡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笔者认为,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市场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使得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骤增。例如某企业需要招聘一名会计工作人员,但对于哪些应聘人员具备会计工作能力,企业处于事实上的信息劣势——应聘者为获得这一工作岗位,可能会虚构相关工作经验、夸大自身职业能力,而企业辨别这些信息存在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证件成了企业进行人员筛选的重要依据,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等国家认证的证件就成为一个有效的信号。通过这些信号,企业能够从众多应聘者中挑选出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人员。从这个角度讲,证件是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机制。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完备的认证体系意味着国家有能力对市场主体进行有效辨别,降低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因此,国家认证能力越强,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将会越低。由此,能否建立起完备的认证体系就会成为国家认证能力的重要体现。

但国家认证能力并不能单独发挥作用。如果只存在国家认证能力而缺少国家规范监管能力,那么完备的国家认证体系同样也会带来副作用。这中间的逻辑并不复杂:国家认证(特别是一些资格类认证),意味着对某一类主体进行行政许可,获得相应国家认证意味着被认证主体可以从事某些特定行为、获得特定利益。例如获得学生证意味着行为人可以在很多旅游景点享受半价优惠;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行为人有资格驾驶相应型号的车辆,应聘相应工作岗位。在这种制度结构下,如果缺少相应国家监管,那么就会出现一些行为人购买假证。有需求就有供给,随之社会上就会出现制作、售卖假证的行为,就像媒体报道的苏州情形一样:近日,苏州部分人力资源市场周边,有不少人发名片、贴小广告向一些求职人员出售假证。据媒体报道,执法人员在某个制假窝点查获的制假设备、假证假章整整装了三皮卡车。

当然,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并不鲜见。笔者以前也听说过一些学生购买假的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证书,来给自己简历增加亮点。其实,这反映出了在当前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国家认证能力和国家监管能力之间存在较明显的失衡状态。一方面,国家认证能力得到了很好的提升。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各种资格证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市面上出现的各种假证也从反面角度证明了国家认证能力已经获得了社会认可,人们已经习惯将资格证(哪怕是假证)当作证明自身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国家监管能力仍不足。对于假证问题,国家缺少相应执法监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制作、售卖假证件,给正常的国家认证体系带来了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降低了国家认证体系的公信力。

 

强化监管,标本兼治

笔者认为,当前社会上之所以出现了假证事件,这在很大程度上和国家监管不到位有关。就治理假证问题而言,笔者认为,需要强化国家的监管能力,即强化国家对社会秩序的维持、矫正能力,对个人和团体行为的约束能力。它的意义在于改变个人和团体的行为,使其行为符合国家制定的规则。对于治理假证问题而言,它要求执法机关能够对制作、出售、购买假证的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国家认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从治理方式上看,强化国家监管通常分为常规治理和运动式治理两种类型,前者能够从制度化入手,实现监管的稳定化,后者则主要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整治方式。从苏州假证问题查处过程看,当地采取的主要是突击检查”“集中整治等运动式治理手段。这种方式并不是没有价值,但采取这种措施也反映出苏州当地执法部门在常规检查、长效机制方面缺少相应制度,很容易陷入一阵风的窠臼之中。笔者认为,为达到有效治理目标,各地在治理假证问题上,其实更应该强调久久为功、标本兼治。从政府角度而言,需要加强日常监管,突出部门联动,加大对假证供给的打击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制售假证死灰复燃。同时,还要从需求角度入手,加大对那些购买使用假证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铲除假证的生存土壤。最终,通过提升监管能力来完善国家认证能力,使国家认证体系更规范,真正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