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张扣扣案”看法治

20194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二审开庭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当日晚723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反映的诸多问题,值得深思。具体有两点:

首先,要尊重事实与崇尚法治。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的保护神,证据是回溯案件事实、追寻案件真相的利器。张母被害案的真相,应通过全案的证据予以还原。人们对张扣扣的同情和声援,并非支持其凶残的杀人行为,而是基于其所称的“原判不公、为母报仇”,才对其宽宥和同情。但回溯案件事实,“原判不公”并不存在,张扣扣理应为其杀戮行为承担罪责。民众也应当通过本案树立崇尚法治的意识。崇尚法治,需要倡导证据意识,需要坚决摒弃“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陈旧陋习,更需要维护司法权威。

其次,要注意司法裁判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张扣扣幼年丧母的境况不难想象,他曾是被害者家属,曾被他人的犯罪行为所伤害,有值得同情之处。然而,当张扣扣的身份由被害方转化为加害方后,新被害人家属的伤痛需要更多关爱和同情。将社会热点案件置于媒体监督聚光灯下是确保司法透明公正的有效方式。依据法律和证据认定事实,独立地做出专业判断是司法机关做出公正裁判的基础。司法活动应当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监督,媒体也应当尊重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引导公众从激昂的感性认识转向理性从容的思考,从“全民陪审”转向尊重司法专业裁判。在探寻真相,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共同目标上,司法机关与媒体是完全一致的。

(作者系法学博士,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