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剑龙:认定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尤其重要
编者按:去年以来,从“昆山反杀案”到“赵宇案”再到“涞源反杀案”等一系列案件,引发了公众对正当防卫的大讨论。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两高”报告提及的重要内容之一,该话题也引发了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和热议。
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社会事务的关注和参与大幅度提升。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公众,对那些重点、难点、热点案件的关注都比以往更加强烈。
2018年9月1日,昆山反杀案完美落幕。警方最终认定,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之后发生的“涞源反杀案”“赵宇案”同样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上述案件无一例外都引起了公众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作为律师,我非常关注正当防卫一系列案件引发的讨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从执行角度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阐述了他对正当防卫的看法。同时,他还带来了与此相关的提案。
避免将法律规定变成僵尸条款
“法律上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是有的,也很明确。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候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僵尸条款。”皮剑龙在表达观点时开门见山。
他告诉记者,首先正当防卫“正当”就要保护,这是法律规定的,它是见义勇为。其次保护了正当防卫行为,也是对公众道德的一种鼓舞和肯定。他认为在司法上应该对正当防卫的这种行为多一些保护,更多地予以关注。
之所以说它是僵尸条款,皮剑龙认为问题出现在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不重视正当性,却重视后果性。一旦看到某一事件最后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亡后果,就往往从后果来考虑。
“这首先是一种认识的误区。其次是缺乏担当的勇气,怕承担责任。看到把人杀伤,觉得这可不得了,而忽视了防卫的正当性。”皮剑龙认为。
“如果一个人拿着刀向你冲过来,你是夺刀,还是怎么办?”皮剑龙表示,作为防卫者,为了制止对方可能对自己造成危害的行为,他很难在短时间内判断自己的做法最终会造成怎样的结果,所以在认定正当防卫时,一定要首先认定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
而这样的想法也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内容不谋而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不仅提到“正当防卫”,而且表示“不能对正当防卫的人有过苛的要求”“要鼓励更多人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开展侦查监督
在皮剑龙看来,近几年一些重点、热点案件引起公众关注,是由于部分案件在侦查阶段处理不当,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或者发布信息存在违规造成。这不仅影响司法权威和形象,对案件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也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对此,皮剑龙表示,如果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环节能够提前介入,就可以有效履行并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
他举例说,像2018年发生在昆山的“反杀案”,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嫌疑人于海明被公安机关认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谈到河北涞源县检察院对“涞源反杀案”作出不起诉的通报,皮剑龙说,对该结果赞同的同时,他说这不仅仅是不起诉的问题,而且,他认为对这种问题检察机关更应该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对正当防卫给予支持和保障。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皮剑龙带来一份关于检察机关对重点难点热点案件提前介入开展侦查监督的提案。
他认为,建立检察机关对重点、难点、热点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能够有效开展法律监督,为侦查工作提供必要指导。检察机关对重点、难点案件提前介入,能够对不规范侦查行为及时制止、纠正,从根源上制止、杜绝错案产生,可以极大促进刑事司法程序公正。此外,通过提前介入开展侦查监督,有效避免错案,减少因错案导致的不稳定因素,还可以督促、规范案情通报,及时辟谣、止谣。这都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为此,皮剑龙建议检察机关对重点、难点案件提前介入开展侦查监督,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尽快制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开展侦查监督的规范性文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对提前介入监督机制进行全面设计,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的种类、介入的时间、方式和职能部门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提前介入后,对侦查工作开展法律监督。目的就是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使侦查行为更加规范,进而保障办案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此,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后,应从立案标准、证据采集、口供获取、侦查行为合法性、采取强制措施种类等各方面重点开展对侦查行为的法律监督。
对侦查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检察机关作为传统的法律监督部门,对于法律的把握和理解更加全面,除了对侦查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外,针对侦查行为实体部分和侦查行为的规范性进行侦查工作内容的指导和法律指导。当然,检察机关提供指导的时候不能发生检察机关超越职权、越俎代庖,干预侦查机关工作的现象。
“要第一时间让市民获悉案件进展、案件信息,尊重群众知情权,消除对案件的怀疑,树立司法公信力,让案件处理更加透明、规范。”为此,皮剑龙建议应摒弃传统案件发布机制,建立常态化、统一化信息发布平台。即对案件进展及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发布,构建检察机关对重点、难点案件侦查行为监督机制,建立对此类案件统一案情通报、案件信息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