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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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完善平等保护各种经济主体的法律法规
- 全国政协委员李长进:解决企业“压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 奚国华委员:政协委员要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 李利剑委员:加大推广钢结构建筑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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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陈刚:雄安新区规划顶层设计已经完成
- 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建议港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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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程桔:让贫困群众有更多就近就业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李长进:解决企业“压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3月5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在总工会界别小组讨论开始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长进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的采访。今年全国两会,李长进带来了一份跟企业相关的提案,提案反映了企业“压减”(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企业拼命压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在新设公司。这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李长进告诉记者,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企业压减企业户数,缩短管理链条。按照中央的部署,这些企业认真地去压减了。但现在各地都要求收入利润入统,也就是要求在当地设立企业。如果不在当地注册企业,就不能投标,不能中标。
李长进进一步解释,这种现象以建筑业最为明显。企业为了拿订单,每个地方都设立一个公司,这些公司有些基本上是空转,资质达不到要求,也不可能保证工程质量。中央的决策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实现精细化管理,为企业“瘦身”。但新设立公司,需要大批管理人员,资质也不符合,没有资质,不可能有业绩,还会造成企业成本大幅增加。以中铁为例,去年该企业的税费增加了百分之三点多。
“与此相反,如果营业税缴税在项目所在地,就不用再新设立公司。因此我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能够按照建筑行业的特点,税收入统设在项目所在地,而不是在机构所在地。”李长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