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红兵委员: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问题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继续为律师发声,他带来一份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问题的提案。
现实环境下,律师执业有“九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质证难、发问难、辩护辩论难;知情难、申请难、申诉难。
2015年9月,“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标志着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进入新阶段,尤其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律师“会见难”的顽疾,深受各方好评。
然而,在过去的一年、在全国范围内,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再次“卷土重来”,2018年全国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及各地方律师协会共接收维权案件642件,侵犯律师会见权的情况有所“回潮”,这一趋势在去年下半年更加明显。
“究其原因,律师日益增长的会见需求与看守所落后的接待能力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此外就是办案机关对律师执业权的认识有偏差,对现有法律规定的执行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两高三部’发布的《规定》的明文要求,出于自身办案的需要甚至以案件为‘督办’、有领导‘批示’为由,人为随意地限制律师会见权。”吕红兵分析说。
吕红兵表示,解决上述问题应该“软硬兼施”(除了增加律师会见室、建立远程会见视频系统等),并且“上下互动”(从立法的高度切实解决),同时“前后夹击”(从后端司法救济的角度予以加强)。具体来说,就是要提高认识,完善立法,强化救济,增强互动。即强化“人权”意识、强化“法律”意识、强化“协同”意识;进一步修订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律师法;强化落实《规定》中有关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措施;推动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尤其是公安机关与律师队伍的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此外,吕红兵还建议,由律师协会定期对律师会见工作进行专项评价,出具独立第三方评估报告。律师协会和公安机关共同制定评价规则,对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结果公开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