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养狗才能买房”并无不可

“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为打造无狗社区,向购房者提出了特殊要求。223日,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这条规定属于“软约束”,是希望从源头上建设无狗社区。

从法律角度说,“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条款并不属于“霸王条款”,并没有损害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所谓“霸王条款”,一般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了消费者权利。“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条款虽然限制了买房居民养狗的权利,但开发商并没有从中获利,也没有减轻开发商的责任。相反,开发商倒是赶跑了养狗的购买者,影响了自己的生意。换句话说,开发商规定的“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条款,并不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再者,买房与不养狗之间是双向选择,并没有侵犯购房居民的自主选择权。一方面,居民“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条款,开发商是在卖房的时候,提前告知购房的居民,这就保证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属于充分竞争领域,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楼盘都要求购房居民承诺不养狗,绝大多数开发商、楼盘并不要求购房居民承诺不养狗。想养狗的居民可以去其他楼盘买房,并不影响正常买房。

总之,“不养狗才能买房”并无不可,这也倒逼广大养狗的市民提高文明素养,自觉做到文明养狗,不让不文明养狗行为惹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