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221日,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包括的内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等。

《办法》共555条,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建立了银保监会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框架。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适用范围、监管主体等内容;第二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主要从内部控制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培训宣传等各方面要求;第三章为监督管理,系统梳理了银保监会银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职责;第四章为法律责任,规定了处罚依据;第五章为附则,规定了解释权、实施日期等。

《办法》从内部控制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有效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办法》从机构、业务、人员等角度,系统梳理总结了银行业反洗钱市场准入工作要求,加强对机构的投资入股资金、股东背景等的审查,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设立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从两方面设置市场准入的反洗钱规则:一是为了从源头上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创设组织机构进行洗钱、恐怖融资活动,要求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犯罪背景调查以及对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性进行审查。二是为了保证机构能够有效执行反洗钱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反洗钱内控制度要求,以及对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反洗钱知识能力的要求。结合现有市场准入规则,《办法》系统规定了法人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变更股权、变更注册资本、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情形下的反洗钱审查标准。同时,为实现对股东的穿透管理,其要求对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也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