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废城市”试点工作正式开展探索城市绿色发展新模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部署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初,“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列为中央深改委2018年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深入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研究制定《方案》。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发表署名文章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无废城市”建设意义重大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产生固体废物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增固体废物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十分突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刚性不足,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固体废物问题本质是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城市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固体废物问题解决方案的重要提供者和执行者。当前,部分地区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固体废物减量、回收、利用与处置问题重视不够、考虑不足,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强调,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李干杰表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引导全社会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加快解决久拖不决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民生福祉。也是从城市整体层面继续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为探索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最少、资源充分循环利用、非法转移倾倒和排放量趋零的长效体制机制提供了有力抓手。还可以使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城市供给侧改革相衔接,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有机融合,将推动城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工业和农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
试点城市先行先试
《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李干杰表示,“无废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需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根据《方案》要求,试点城市由省级有关部门推荐,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统计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筛选确定。
试点城市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责任主体,要围绕试点内容,有力有序开展试点,确保实施方案规定任务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成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适时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验交流。
《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