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约护士”建章立制值得肯定

   通过手机预约护士上门的“网约护士”终于来了。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2月至12月。

  “网约护士”是“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一种创新。在医疗资源紧张、看病难问题依然凸显的当下,“网约护士”借助互联网东风,优化护士资源配置,打破传统医疗行业壁垒,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便利,护士个人也可以凭借职业技术获得更多收入,可谓是护士、患者及社会的三方共赢。

    然而,硬币皆有两面。众所周知,互联网具有隐匿性开放性特点,若缺乏可靠的制度保障及责任追溯,网约护理服务单纯交给市场,势必引发难以预料的纠纷与风险。

    医疗体系均衡发展、解决好日益激烈的医患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针对“网约护士”这一新事物,既不能停滞不前也不能“步子迈得太大”。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这项基本原则,出台官方版的“网约护士”规定,为之建章立制,并在一些城市一段时间内进行试点,不断探索实践,总结经验教训加以扬长避短、逐步修正完善推广,是推动网约护士向好发展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