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举行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举办“慈善组织资产管理与合规投资”研讨会。

    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会长、市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张凌强调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慈善组织的重大意义,也鼓励公益行业通过与金融行业的合作,能够共同努力为促进社会公益发展和增强人民幸福作出贡献。

    上海市慈善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市慈善基金会法务委员会副主任马仲器从如何开源节流的角度出发,结合自己几十年的从业经验谈了慈善组织的资产管理问题。

    作为专注于研究慈善法、非营利法领域的律师,复恩法律研究部部长应南琴对20181025日通过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专业解读,特别是投资领域部分以及风险防范部分,并总结了慈善组织可投资的情形及投资禁入的八个领域,提供了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和参考。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常务副主任陆志安在总结研讨会时指出,《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虽出台时间较晚,但意义重大。它对加强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提升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合规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也预示着未来社会组织在投资活动方面需加强自律与规范,慈善组织立法只是开了一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