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成浙江省法学会工作一大特色
浙江省法学会举行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座谈会
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成浙江省法学会工作一大特色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胡铮)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举行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座谈会,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交流情况,探讨今年浙江省法学研究的重点方向。
据介绍,浙江省法学会在每年年底或年初,都会召开这样的座谈会,听取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开展法学研究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共商年度法学研究重点。法学研究合作机制自2009年建立,旨在加强浙江省内法学教研、法律实务各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和成果共享,共同促进浙江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
座谈会上,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向合作机制成员介绍了浙江省法学会去年法学研究工作主要情况及今年工作设想。浙江省委办公厅法规处、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省司法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社科院等合作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去年的法学研究工作和成果以及今年的法学研究重点,并着重对今年浙江省法学会的法学研究方向建言献策。
与会者认为,2018年浙江省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丰硕,取得了应用广泛高效的社会效果。其中,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研究、调研及经验推广在全国影响深远,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对乡村振兴、农权改革的研究成果被中央出台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吸纳;互联网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既有实践性的制度突破,也有法学理论支撑;在新的法律实施中包括宪法等的法学研究也颇有亮点;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法治建设总结也有成果,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些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得到肯定。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指出,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机制成员单位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案例分析、专项调研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学术理论研究,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通过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地方立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司法指导性意见,有力促进了法治浙江建设,为保证司法公正提供了理论支持;通过编辑专报、简报和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主动服务领导决策,指导解决工作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较好地发挥了智库作用。这也是浙江省法学会工作的一大特色,资源整合,共同研究,研用结合,对研究成果进行深入推广应用。
浙江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楼戬表示,这一合作机制对省政府立法工作智力支持作用很大,也是法学研究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的一个展示。今年省政府立法的一些项目难度较大,更希望得到法学会和合作机制成员单位的支持。
浙江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许洁认为,去年是浙江省委政法委法学研究成果丰硕的一年,这是与法学会及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密切合作的结果,今年希望携手合作再出一些成果,包括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研究。
浙江省委办公厅法规处副调研员姚家儒表示,在完善党内法规、依规治党方面的课题研究迫切需要得到省法学会和合作机制成员单位的支持。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翁国民提出,浙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法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在于有激励机制,其经验如何在其他单位推广,值得探讨。法学研究课题从各部门中产生,这样更接地气,院校的课题调研让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更能解决问题。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表示,根据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对合作机制作调整,包括扩充成员单位,对接院校,课题定位、制定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省法学会将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使合作机制发挥更大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