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1月19日,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主办的法律援助立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全国妇联等各部门领导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大学等十余所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来自28个省市的数十名法律援助业务专家、社会法律公益服务组织、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以及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以服务国家当前立法为特色,通过部校合作的方式,将大学的优质学术研究资源与全国法律援助领域的业务专家统合为一体,以鲜明的问题意识,直面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瓶颈和现实。其共设六个主题:“法律援助定位”“法律援助对象和援助事项范围、受援标准”“法律援助提供模式及其经费保障”“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法律援助组织实施程序、信息化运用”。

  在研讨中,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律援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一项带有人权保障特色的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立法应当从更高的层面,从国家责任和义务出发,统筹国家资源,为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更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以期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

  据了解,“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具体改革任务之一。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法律援助立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的工作旨在为推动国家法律援助立法的进程,为立法者提供第一手的实证数据和具体实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