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思维织紧依规治党之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这不仅代表着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上升到中央党内法规,也代表着党内法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越来越高,依规治党之网越织越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二五规划”,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今后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具体而言,要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和党的监督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据统计,2018年全年共印发中央党内法规74部,党内法规制定进程可谓蹄疾步稳。
作为“二五规划”的一部分,监督执纪规则更多体现为党的监督法规,它彰显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承担着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约束,督促履行监督职责使命等重要作用。它既体现了新时代、新变化带来的新挑战,也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倘若说各项党内法规是用法治思维织紧的无形之网,那监督执纪规则就将网的收口越扎越紧。其一,《规则》凸显了监督的首要职责,通过专设“监督检查”的章节,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法履职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并通过“两个责任”为抓手,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
其二,《规则》加强了程序性制约,通过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类似于程序法的方式,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明确了相应的工作内容、把关要求、监督责任,将监督和制约落实到了每一个环节,程序借此更加完善也更加规范。
其三,《规则》强化了监督责任,通过专设“监督管理”章节,通过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打听过问干预报备制度等,强化自我监督,同时通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方式,拓宽了监督渠道。
可见,在健全党内法规的法治意识之下,依规治党之网越织越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下一步不仅要有更多的学思践悟,将相关党内法规运行于实践,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也要不断磨合,做到立改废释并举,最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的建设、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提供坚强法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