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者眼中的2018年法治
2018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第一年,也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2018年的中国法治可谓是在不惑之年开启了新的篇章,最有标志性的事件当属宪法修改。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此次宪法修正案共21条,是现行宪法修改条文最多的一次,内容涵盖党的全面领导和国家与地方治理领域诸多重大问题,特别是继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后,这次宪法序言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意味着作为根本法的我国宪法统一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与其他宪法修正案的一同颁布实施。它为2018年我国第8次政府机构改革、全国人大推进合宪性审查、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设立、设区市扩容立法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提供了宪法依据,实现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给新时代改革和法治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基调、树立了标杆,具有划时代价值。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2018年我国政府继续转变职能和作风,以“放管服”为抓手简政放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政府还把晒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作为工作重点,同时利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服务”双管齐下规范执法建立服务型政府。2018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强化培训,促进改革》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已从2017年的第78位跃升至2018年的第46位,提升32位,首次进入世界前50名。但深化改革从不止步,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主要包括清单说明、清单主体和附件三部分。它进一步加快了我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让每个司法案件体现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目标。不论是2018年的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张文中案改判无罪的冤案平反,还是2018年1月鸿茅药酒案中广州医生谭秦东被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跨省抓捕,从而引发对公权任性的批评;不论是2018年7月长生疫苗案揭露生产经营者违法逐利、暴露监管部门失职失察,还是2018年8月昆山于海明案明确正当防卫界限等等。个案正义的实现让2018年的中国司法赢得了频频点赞。
司法体制改革更让每个中国人心怀期待。北杭广的互联网法院、上海的金融法院、北上广的知识产权法院、自贸区法院、特别合作区法院等新型专门法院已悉数登场,智慧政务、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法务等法律科技不断发展有效辅助法律人并愈加便民利民。笔者相信“智能”必将在2019年的中国法治上留下美丽印记。生态兴文明兴,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7月设立的公益诉讼监察厅将在新的一年走到台前捍卫环境正义。如果再往后看一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这也意味2019年是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构改革到位,中国向法治政府冲刺建设的关键年。
(作者系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