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严格”严控高校自主招生变“自由招生”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从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的“十严格”要求。其中,明确各高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宁缺毋滥。

  我国高校自主招生自2003年启动以来,始终伴随着各种质疑的声音。自主招生中的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自主招生的公信力。如此语境下,教育部提出了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的“十严格”要求,如严格控制招生规模等,显然是监管的一种进步。

  高校自主招生,不能成为“自由招生”。首先,应切实执行教育部“十严格”要求,严厉打击自主招生中的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其次,必须制定统一的高考分数的底线,先守住了分数底线,才有希望守住公平的底线,才不会突破腐败红线。再者,在取消了“校长推荐制”,改为学生自愿申请之后,各校招生计划应“瘦身”,并减少清华、北大对北京籍学生招生比例等。特别是,高校应增加自主招生透明度,不仅公布每个自主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报名附加条件、考核形式、考核主要内容、降分幅度等,而且引入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守住自主招生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