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与司法厅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刘英)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司法厅在高院机关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司法厅副厅长庄淑君,高院机关相关庭室及司法厅律管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浪涛指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保障人权、促进公平正义、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全国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自治区应当积极开展试点,完成既定的目标和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应准确理解和把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各项要求,确定好开展试点的地区,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庄淑君对全区律师管理及司法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评析。她指出,在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中,应当综合考虑各地区刑事案件受理情况、执业律师数量等因素,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州市县开展试点。要站在全面依法治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克服人少案多等困难,与全国同步推进自治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积极意义,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要共同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自治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制度的要求,指定试点地州市县,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分工配合,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试点制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