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保护治理省市联合调研组赴丽江市宁蒗县调研

  本报讯(云研) 近日,云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带领泸沽湖保护治理省市联合调研组一行赴丽江市宁蒗县,就泸沽湖保护治理开展调研。本次调研按照省河长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根据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张太原同志的要求,由云南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担任调研组组长,省级调研组成员由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司法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厅、文化旅游厅抽调的15名干部和专家组成。丽江市级调研组由王斌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级对应部门抽调干部组成。

  为做好此次调研工作,赵祖莹召集省级调研组成员召开调研工作预备会,统一思想、细化分工、明确任务,整个调研围绕调研内容分为5个小组,分别由云南省委政法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牵头,做到层层压实责任。

  此后,省、市联合调研组在泸沽湖管理局召开调研工作动员暨专题调研座谈会。受市委书记、泸沽湖市级湖长崔茂虎的委托,市委常委、宁蒗县委书记、泸沽湖县级湖长杨承新代表市、县党委政府向调研组就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进行汇报,会议由王斌副市长主持。

  在会上赵祖莹指出,这次调研对切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对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决策部署具有重大意义。赵祖莹强调,调研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调研要求的政治站位、城镇建设、环湖旅游发展、水域岸线管控、规划执行落实、条例制定执行、水污染防治落实、河长湖长制落实、上级督导和州(市)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9个方面的情况开展调研,全面查找泸沽湖保护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并列出整改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调研成效促进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调研组巡湖一周,实地查看了三家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蒗放湖滨生态带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情况。根据调研内容和工作职能,联合调研组就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资料查阅、走访当地干部群众、面询约谈等调研活动。当前,调研组分组分头正在进行深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