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断裂与少年越轨下的罪与罚

  编者按: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镇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杀害亲生母亲案件。死者34岁,被她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儿子杀死在自家卧室。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报特邀学者探讨。

 


——社会治理角度看“湖南少年弑母案”


 

  据《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报道,刚上六年级的小学生吴某(12岁)在家中抽烟,被母亲发现后用皮带抽打,吴某不满母亲管教太严,心生怨恨,从厨房拿出菜刀砍向自己母亲。最终其母身中20余刀,当场死亡。

  这不是国内第一起少年弑母案件了。2017125日晚,四川省大竹县13岁少年袁某某在家中持刀将其母亲陈某某杀害,理由同样是管教太严。20169月,山东即墨市17岁少年用斧头杀死了自己40多岁的母亲,并将尸体埋在自家院子里的鸡圈。20113月,广东清远市14岁少年孟某因害怕母亲向父亲告发其偷偷抽烟之事,残忍地将母亲和妹妹杀害,还伪造成入室抢劫假象,蒙骗侦查。

  类似案件过程大多并不复杂,但案件反映的社会问题引入深思。从这些案件中,大家可以看到社会结构的断裂:孩子和家长之间、乡村和文明之间、法律和社会之间的断裂,在青少年、儿童这个最脆弱的群体上,激发出了极端行为。

  首先是孩子与家长之间的断裂。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但是在湖南沅江弑母案中,家庭在吴某生活中是缺位的。吴某的爸妈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回来一两次,他由爷爷奶奶带大,隔代老人带孩子只管吃饱穿暖,别的从不过问。父母对孩子并没有尽到抚养、教导义务。在发现吴某抽烟以后,他母亲只是用皮带抽打,缺少劝解与教导。可以说,对吴某的教育要么疏于放纵,要么流于简单粗暴。这使得他对社会规范、人伦关系缺少理解与认同。在案件发生以后,吴某承认自己错了,但认为并不是什么大错,声称“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这说明吴某的社会化是失败的,他对整个案件性质缺乏最基本的认知。

  其次是乡村和文明之间的断裂。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部分乡村在一定程度上日渐衰败,特别是乡村与现代文明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熊春文的观点,近几年农村地区出现了“文字上移”,乡村社会的文明元素越来越少。另一方面,电子产品、电子游戏大肆进入农村社会,填充了乡村文化的娱乐空间。但电子产品和电子游戏带给农村儿童的不是安静祥和的生存状态,而是漂浮、暴戾的负面情绪。吴某在9岁左右开始迷恋智能手机,常常窝在家里玩游戏。其母对吴某不满的原因除抽烟外,最重要的是整天打游戏。由此可见,吴某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匮乏,周围社会缺少文明元素。他并不知道文明社会是怎样的状态,更不知道该如何安排自己的业余时间。

  最后是法律和社会之间的断裂。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当前的法律体系并没有做好应对准备,缺乏严密的预防、惩戒、矫正制度。这在广东番禺韦某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201013岁的韦某将同村一名4岁男童杀害,但因未满14周岁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14岁时韦某持刀将人砍成重伤,因满14岁不满16岁被轻判4年监禁。刑满出狱仅三个月,韦某又奸杀一名11岁的女童。湖南吴某弑母案的处理过程出现了同样的困境。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吴某被关押4天后释放,公安机关只是要求其监护人加强管教而已。吴某希望重新回到学校上学,遭到其他学生家长强烈反对后,甚至引发了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冲突。

  因此,笔者认为,湖南吴某弑母案再次发出警醒:家长与孩子之间需要沟通交流。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并非简单的管教,棍棒之下不一定出孝子,倒有可能出杀人犯,家长要学会构建温馨和谐的家庭关系,给孩子塑造健康的人格。留守儿童需要被纳入乡风文明建设体系。同时,对青少年行为的规范与约束,还需要建立预防、惩戒与矫正为一体的青少年法律体系,对于一些与社会现实不相符合的法律规范,要及时进行修改。只有弥合了这种断裂,少年弑母、少年犯罪的案件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