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模式影响深远

  近日,媒体报道称,“相互保”与保险业的缘分只持续了不到两个月,就脱离保险属性,转型为一款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互助计划,更名为“相互宝”。“相互保”到底是不是保险、更名后面临哪些法律风险等问题引发关注,本报特约学者探讨。

——以“相互保”为视角

  2018年10月16日,由蚂蚁保险、芝麻信用、信美人寿保险相互联合发布的“相互保”产品上线,这种全新的保险模式打破了传统保险模式,开创了“0元入保,30万保障金”的新模式。相互保具有9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确诊患病可以申请保障金,理赔程序也是在线进行,由保险机构审核,公示案件进行监督。所有参与“相互保”的人员平均分摊费用,支付宝承诺一人生病,每一理赔案例均摊不超过1毛钱,剩余由支付宝兜底理赔。

  然而2018年10月28日,“相互保”发布公告宣布将升级为“相互宝”,并将其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新“相互宝”将不再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相互保”模式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公开数据显示,相互保上线8天就有1000万人参保,迄今上线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已有2000万人参保,巨大的规模也引起各保险公司高度关注。

  “相互保”是蚂蚁会员(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向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投保的团体保险,由双方公共管理,这符合相互保险的原则。但是具体来看,信美人寿只提供了理赔条款,如果没有信美人寿承保,“相互保”也可以独立运营的,本质上和之前成立的众筹平台,如抗癌公社、轻松筹等相似。

  因此,笔者认为,“相互保”可以认为是介于保险与众筹之间的一种商业模式。“相互保”完全是会员之间的互助,采用现收现付的模式,不做基金管理,赔付的大病保险金完全分担到每个会员身上,同时要会员承担10%的管理费用。

  银保监会专项整治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划清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界限,防范消费误导。据《证券日报》报道,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受到监管部门的约谈,并对这款团体重疾保险产品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指出其涉嫌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

  2018年10月28日,相互保发布公告宣布将升级为“相互宝”,并将其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新“相互宝”将不再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经过整改后的“相互保”彻底放弃了保险的属性。另外这次升级的权益是:①2019年的单份分摊金额188元封顶,如有多出部分全部由蚂蚁金服承担。②管理费将从原来的10%下降到8%。换句话说,转为互助计划后的相互宝不再是保险产品,由蚂蚁金服负责运营,真正变成了互助计划,“相互保险”模式在我国的初次尝试就此失败。

  “相互保”模式给我国保险业带来了巨大冲击,但也给大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保险视角。“相互保”促进了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我国保险行业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公民保险意识,同时又引入区块链技术,提高了理赔的精确度,具有许多的优点。但必须承认的是,作为一种我国引入的全新商业保险模式,“相互保”发展前景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比如:支付宝平台不承担任何风险,理赔越多,平台得到的管理费用就越多;也就是说,赔得越多,会员分担的费用就越多。

  笔者认为,就目前而言,“相互保”作为一种我国新的商业保险模式,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完善之处。不管是众筹、互助还是保险,归根结底不过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方式,没有好坏之分。虽然最后“相互保”转为互助计划的“相互宝”不再是保险产品,“相互保”作为相互保险模式在我国的初次尝试就此失败,但它所引进的新模式为我们保险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影响深远。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