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侦破自媒体团伙犯罪28起
关闭大V账号1100余个
本报讯(记者汤瑜) 针对自媒体“网络水军”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近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各地警方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涉案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
近年来,以一些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水军”打着“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与不法网站和少数媒体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大鱼号、百家号等网络账号,以及境内外互联网上的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有偿操控舆论等网络行为,涉嫌从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互联网秩序,干扰国家对互联网的正常管理,危害传统文化、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对此,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对“网络水军”持续开展专项打击。
针对广大群众和受害单位举报自媒体“网络水军”突出问题,公安部迅速开展调查,查清了“网络水军”灰色产业的人员构成、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活动特点,发现了一批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自媒体“网络水军”人员构成相对复杂,一是核心人员,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网络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的幕后老板,负责接受“客户”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作、有偿删帖等活动;“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二是上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广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广告商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点,通过“水军”攻击炒作指定单位、人员,达到某些诉求。三是下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主要由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构成。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在公安部的组织指挥下,江苏、广西、河北、北京、安徽、陕西、福建、江西、山东、云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针对“《法制新闻网》案”“《准夸网》案”“安徽阜阳王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等重点案件采取收网行动,抓获了一批自媒体“网络水军”涉案人员,捣毁犯罪窝点数十个。截至目前,部分涉案人员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批重点案件已经被移送起诉,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