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济南探索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济南法院被确定为全国试点法院之一。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济南市中院以“严、简、快、准”为着力点,不断探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改革机制,在强化人权保障、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8年8月份,全市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296件,占一审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45.22%,15日内审结的占85.34%。
201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济南法院探索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的创新做法,被写进报告。
以点带面,推进改革纵深发展
在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城乡兼顾、案件数量、审判力量及速裁改革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济南中院确定市中、槐荫、天桥、章丘4个区法院为全市首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法院。在4个试点法院先行试点半年的基础上,2017年9月,济南中院在全市11家基层法院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济南中院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会签《济南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各区县也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一般规定、适用条件、办理程序以及侦查、起诉、审判、法律帮助等部门在办理该类案件中的具体职责分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认罪认罚案件无缝衔接办理、优质高效审判。
快审速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2018年2月6日,章丘区法院依法对4起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鉴于这4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适用法律无争议,法官用时不到半个小时,就当庭作出宣判,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试点带来的变化,是令人鼓舞的:原来需要一两个月结案的刑事案件,如今大多可在10天之内结案。在济南,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此类刑事案件快审速裁已成常态。
法院与公安、检察联合建立刑事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办公区和刑事速裁审判法庭,有效缩减了案件流转在途、反复的时间,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同时,法院成立专门审判团队,推进繁简分流层次化、体系化,在充分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的前提下,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对进入审判阶段的认罪认罚案件,适时推行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一站式”集约化速裁模式,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实现全程提速。
目前,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全市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分别占78.06%和16.14%;其中当庭宣判率达到99.91%,诉讼全程最短用时3天,平均用时20天,较改革前被告人羁押时间减少2-3个月,被告人服判息诉率达99.65%。
宽严相济,实施阶梯式从宽量刑
2018年5月,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经查明,被告人侯某、刘某合谋盗窃电动车贩卖获利。从案情上看,二被告人罪责、情节、作用均相当,但法院最终判决侯某拘役六个月,刘某拘役四个月。
这个判决结果是因为两名被告人的认罪阶段不一致:侯某到案后拒不认罪,直到开庭时才认罪,刘某到案后立即认罪,并始终能稳定供述,合议庭根据“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按照量刑规范化原则进行评议后,作出上述判决。
“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是济南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结合认罪认罚的阶段、时间及悔罪程度,确定是否从宽及具体幅度,推出的一项量刑规范标准。“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将认罪早晚、程度及从宽幅度有机相连,起到了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早认罪认罚的作用,充分体现了罪与刑相适应的刑罚基本原则。
截至2018年8月,济南法院根据“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审结的认罪认罚案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16.3%,判处缓刑的占51.14%,判处管制、单处罚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占31.38%;被告人上诉的占0.34%,检察机关抗诉的不到0.1%,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法院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定期沟通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根据条件协调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及时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探索值班律师转任法律援助律师无偿为被告人出庭辩护机制,由值班律师无偿为被告人出庭辩护。目前,济南各试点法院审理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已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
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经过两年的改革试点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济南得到全面深入推广,适用范围由前期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轻微、简单刑事犯罪,逐步扩大到抢劫、贩卖毒品、故意杀人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适用,济南中院联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总结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经验,编印《济南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案指引》一书,对案件侦查、起诉、审理的办案流程,常见罪名的证据、量刑的基本原则、法律援助程序、庭审提纲及法律文书样式等重要事项,均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和阐释,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认罪认罚从宽办案经验。
2018年8月9日,济南市刑事审判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济南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将济南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向全面、纵深发展轨道。
下一步,济南法院将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强化措施、锐意进取,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济南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亮点和品牌,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贡献济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