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以国家宪法日为宣传主题举办开放日活动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纪念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国家宪法日为宣传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北京市离退休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检察人员代表等现场观看了检察职能宣传片;老中青三位检察官结合办案经历,讲述了充满时代特色的检察故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畅谈对检察工作的体会。参加活动人员还分别参观了检察服务中心、检察科技中心。

  据了解,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宪法决定。同年7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新成立。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学习实施宪法的重要指示,结合纪念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紧密结合北京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在2018122日至128日“宪法宣传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敬大力在讲话中表示,在国家宪法日纪念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有着特别的考虑和特殊的意义。回首过去的40年,我国宪法制度与时俱进、深入发展;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改革开放引发伟大变革、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40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与改革开放同向、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步,与法治中国建设同行,一代代北京检察人筚路蓝缕、披荆斩棘,推动首都检察事业浴火重生、迅速巩固发展、开拓创新,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

  敬大力强调,北京市检察工作是一个接续发展、不断前进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新的历史方位,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首都建设发展、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要弘扬改革开放精神,把改革创新写在检察事业发展的旗帜上,扎实推进基层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一元定位,坚持检察监督与司法办案两大工作主线,坚持监督、审查、追诉三项基本职责,推动厘清检察机关职责使命,促进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