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省高级法院审委会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李波 张安) 近日,贵州省高院举行2018年度第28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省高院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首次列席会议。

  本次审委会讨论了贵州省检察院抗诉、赵某上诉的赵某、赵某某、阮某某假冒注册商标、骗取贷款上诉案。在听取了法院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情况介绍后,傅信平发表了意见,陈述了理由,获得审委会采纳。

  韩德洋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律的规定,是新时代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有利于统一证据的适用标准,有利于确保程序的公正和案件的公平正义。

  傅信平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法律监督、实现司法共赢、体现检察职业精神的要求。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作为检察机关,要与全省各级法院建立起协调、积极工作关系,努力将法律监督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省各级检察长要以上率下,做好具体检察工作,在前面领、在案上导,推进检察供给侧结构改革,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办案为中心打造过硬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和检察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