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利用“伪基站” 宣扬邪教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钟华文) 日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广州市首宗利用伪基站进行涉邪教反动宣传一案进行判决,被告人杨某仁(男,汉族,初中学历)、杨某花(女,汉族,硕士学历)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获刑8年和一年5个月。

  经审理查明,杨某仁、杨某花于20174月份,先后通过多家快递公司邮寄涉邪教反动宣传内容的快递件到天河区辖内派出所,并利用移动通信工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扬邪教。此外,杨某仁还在其租住地下载、刻录、制作大量邪教宣传资料,使用伪基站发送邪教宣传资料。2017512日,被告人杨某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其租住房间内查获伪基站设备等作案工具一批,以及“反宣品”一批。同日,被告人杨某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仁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杨某花真诚认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情节较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