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桂林中院法官为枣木小学师生上法治课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李慧杰)10月12日下午,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陈彦冰应邀来到灵川县潭下镇枣木小学,向学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和反对家庭暴力宣传册,并为该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部分学生家长旁听了法治课。
据了解,枣木小学是一所村级完全小学,有一到六年级6个班级,共130名学生,生源全部来自潭下镇枣木村。由于受外部环境不良影响,极少部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无视校纪班规,欺负、戏弄,甚至打骂同学,抵触老师管教。
针对该校学生出现的上述情况,陈彦冰法官结合小学生行为和心理特点,宣讲与未成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通过分析讲解审理的真实、生动、典型的案例,使同学们意识到案例就在身边,法律离自己不远,从而懂得学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如何预防犯罪,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还通过讲述典型案例,告诉学生们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不要因一时冲动而犯下令人后悔的罪过,引导同学们正确处理朋友关系,懂得交友之道,要明辨是非,慎重交友,摈弃江湖义气。
活动结束后,枣木小学校长表示,此次法治教育课非常重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深刻认识到不良现象和行为的危害,对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有很强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