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司法所”持续助力“法治进校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全面落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山东滨州市惠民县皂户李司法所走在了前面。

 

 

 

  1019日下午,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皂户李镇中学原本喧嚣的教室顿时安静了下来。在学生们期待的目光中,皂户李镇普法讲师团成员、皂户李司法所所长唐强走上了讲台。小班型法治课又开讲了!这已经是连续两天来的第4节法治课,前后共有4个班900多名学生听课。

  由于面对的是一群13岁至15岁的初二学生,在法治课上,唐强深入浅出,他引导学生们遵纪守法的同时,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幽默生动的语言不时赢得学生们的阵阵掌声。

    

抛砖引玉

启发学生的法治思维

    

  “讲课的重点是法的概念,东西方法律形象的区别,以及法与道德、法与宗教、法与风俗习惯的关系与不同。通过这几天的法治课,我主要想摸清孩子们的法律基础。”唐强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令他惊喜的是,孩子们对法律心中都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有一个法律的框架。

  讲课前,唐强做了充分的准备,讲课内容以PPT形式呈现。讲课伊始,唐强就开门见山地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

  “同学们,你们知道对的反义词是什么?黑的反义词是什么吗?”唐强问道。

  “对的反义词是错,黑的反义词是白。”台下的学生们几乎异口同声。

  “那你们知道红的反义词是什么吗?”唐强又接着问。

  这次学生们都答不出来了。

  唐强说道:“既然红的反义词你们说不出来?那为什么说黑的反义词是白呢?这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这样的开场白,令学生们的眼中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他们的兴趣都被吸引了过来。

  对上述提问唐强向学生们解释说:“黑的反义词应该是非黑,红的反义词应该是非红。在法律上一定能辨别真伪。作为一个法律人,首先就应该具备基本判断对错的能力,而不能模棱两可。如果以后你当了法官,有人向你陈述了这样的一个事实,而你不能判断哪个对哪个错,那你就不具备一个法律人的素质。”

  唐强告诉记者,要培养法律意识,就必须让学生们养成用法律思维判断问题的能力,而不能用一般常识来判断问题。

    

初见成效

助力学生遵纪守法

 

  法治课的内容深受学生们欢迎,讲座互动过程中,学生们反响热烈,踊跃提问。

  一名学生站起来问了这样的问题:“我特想知道法与我们到底有什么关系,有什么作用和影响?”

  由于这些初中生年龄大多在十四五岁,最小的一名学生只有13岁,他们的年龄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面对这一提问,唐强是通过压岁钱如何来花的问题为学生们解答的。他告诉学生们:“压岁钱怎么花才合法?你们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你们的认知范围之内是有效的,比如你用来买书、买笔是合法的。但如果你们拿压岁钱去买一辆电动车,这个时候的效力是待定的,所以说法律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

  45分钟的一堂课很快过去,这样的法治课效果如何?下课时,一名老师告诉唐强:“你们讲的法治课内容,是我们平时也不知道的,有一些知识由于我们也不专业无法和学生说。你们讲了之后,学生的视野开阔了,对学生在校园遵纪守法和开阔视野有一定的帮助!”

  现在,因为皂户李能有长期的法治课开设,皂户李中学的老师们都感到非常自豪。不仅学生老师反响热烈,还有部分学生家长慕名到普法人员单位咨询,更有已经升入高年级的同学,主动向普法老师询问是否能给他们继续授课。

    

有声有色

培养学生的法治情怀

    

  事实上,“法治进校园”活动在皂户李镇由来已久。2016年开始,皂户李镇中学生的法治课由每学期或者一年一次的综合性法治报告会,逐渐演变为小班型法治课,课时安排为1560节。由于法治师资人员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再加之考虑到初一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初三学生的中考压力,不适合开展长期的法治课程,因此法治课的对象仅限于初二学生。

  在唐强提供的一份法治课课程表上,记者看到,全部的课时安排,内容既有建立国家、国籍、公民的概念,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识,也有建立规则意识、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交通规则,还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包括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等等一应俱全。主讲单位包括,惠民县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团委、律师事务所等。

  为全面落实好“七五”普法对加强党员干部和青少年两类重点人群的普法任务,切实提高皂户李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动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高,经皂户李镇普法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组建皂户李镇普法讲师团,确定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有关单位、中小学巡回开展法治讲座。

  现在,法治课已经列为皂户李司法所和皂户李镇重点工作,由司法所牵头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与分管教育领导沟通后,由分管教育的领导通知教委和学校,然后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学校对接,再商量具体的教学授课细节,然后双方各自派出专人负责课程安排和授课人员的联系,最终实现法治课的落实。

  尽管现在在学校开展法治课仍然存在法治师资人员严重不足以及重视不够等等问题,但作为皂户李司法所所长的唐强依然希望将“法治进校园”活动继续进行下去。他说:“法治课如果长期坚持讲下来的话,受益的不仅仅是学生,更会是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