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启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任丽博) 近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9个检查组,分赴12个盟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高校、企业,对各地、各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此前,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培训会在司法厅召开,对参加“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动员和培训。自治区普法专项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会。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杲凤存就本次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步骤安排、基本要求、方式方法及评分细则进行了解读。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德成详细介绍了9个检查组的分组情况和检查重点。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围绕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抓住重点,保证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坚持原则,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毕力夫指出,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既是对“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工作成果的一次考核,也是对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一次检阅。通过中期检查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以便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因此,每个检查组肩负的任务和使命重大而光荣,检查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一步普法工作的推进程度。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推进情况等是检查的重中之重,各检查组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准确掌握各地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确保检查“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同时,要广泛地开展调研,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规律,科学研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摸清受检查地区、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状,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
毕力夫强调,要实行典型引路,扎实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近年来,自治区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形成了很多可圈可点的工作经验和亮点,尤其是“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的推出,地区和民族特色彰显,是“七五”普法最重要的创新之举。为此,要不断巩固、深化、拓展“法治乌兰牧骑”等创新成果的运用,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全面实施品牌化发展,把本地区优势工作做亮、做大、做强、做实、做出成效,实现以重点带动一般、以局部拉动整体的立体效果。此外,各地、各系统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大力挖掘和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尤其要推出在系统内立得住,在社会叫得响、推得开的重大典型,充分展示该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形成可听、可看、可借鉴、可复制的普法经验和亮点。
毕力夫要求,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第一线,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写出详实的检查报告。要以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丰富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