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2018年年会在长春召开

  本报讯(中研) 近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论坛在吉林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年会和论坛就改革开放40年以来法学教育的发展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就如何在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下全面推进“双一流”法学学科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体制等议题,展开了广泛和深入的研讨。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主持。首先,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徐青森讲话,他认为目前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制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计划2.0版,从8个方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质量,找准人才培养的结合点,构建法治人才培养体制。要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加强与实务部门交流沟通。还要加强专业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法改革。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法治中国建设构建基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全球主席王俊峰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认为这是一个规模累积到质量提升的转变,要建立中国特色,也要有国际对话能力。教育是灵魂的教育,法学教育更应注重启迪思想。要进行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法学院与法学实践工作部门一体联动培养法学人才。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周佑勇提出法学院教育要以双一流为引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要建设高校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

  在嘉宾致辞之后,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房绍坤教授对研究会过去的工作进行了汇报总结,并对下一年度工作规划进行了汇报。

  98日下午和99日上午的分论坛,与会法学专家学者分别就“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回顾与展望”“法律人才培养标准和法学核心课程体系”“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特别对话”“推进案例教学与法治人才能力培养”“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学教育改革”“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西部法学教育”6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研讨,会议成果取得了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