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公布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案件量明显上升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法公布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7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呈上升趋势。2017年,全国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较2016年上升70.34%
数据指出,近两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法院主要集中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并有向内陆扩展趋势。福建、广东两地案件量占比由2016年的17.71%和17.13%骤降至2017年的11.14%和13.04%;而河南案件量大幅上升6.07个百分点,2017年位列全国第三。
数据显示,电信诈骗仍为主要诈骗方式,网络诈骗明显上升。其中,2016年至2017年,电信诈骗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占比有所下降,但高于网络诈骗,2016年为78.25%,2017年占64.56%。网络诈骗作为新兴的诈骗手段,占比显著上升,2016年为34.66%,2017年上升至60%以上。
据了解,2017年,通过网络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显著。其中通过改号软件、微信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超2倍,通过木马、钓鱼网站、语音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超100%,远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增幅,对新型的网络诈骗手段需保持警惕。通过电话和短信等传统电信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件同比升幅均较小。
2016年,通过让受害人充值或刷单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占比为6.22%,2017年迅速上升至11.78%。
另外,犯罪分子还通过欺骗受害人中奖、发布虚假广告、冒充领导、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关系或公检法和军人等特殊身份人员、以办理信用卡为名等骗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初中文化的最多,在所有被告人中占比为46.96%。2017年,被告人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在所有被告人中占比为1.35%,同比上升0.09个百分点。2016年,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为累犯或再犯的案件比例为6.38%。2017年比例上升,为7.19%;案件中约有43.07%的案件为共同犯罪案件,2017年上升1.7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