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近三年校园暴力案件数据报告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近三年校园暴力案件数据报告,报告显示,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报告根据201511日至20171231日刑事一审审结案件裁判文书统计分析。其中201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件共计1000余件。2016年案件量同比下降16.51%2017年案件量同比下降13.37%

  据统计,一审审结的校园暴力案件审理法院主要集中在河南、贵州、山东等地。与之相对的是,北京、上海等人口密集地区校园暴力案件量占比不高,案件量占比分别为2.35%0.48%

  近六成校园暴力案件涉及故意伤害。2015年至2017年,57.5%的校园暴力案件为故意伤害案件。校园暴力案件中,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近三年呈下降趋势。但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在2017年有小幅增长。

  分析校园暴力案件原因,其中有55.12%因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而引发;因满足个人私欲进行抢劫、敲诈勒索、强迫卖淫、侮辱、强奸等犯罪行为的案件占18.08%

  数据显示,校园暴力案件中,诱发故意杀人罪的原因及占比分别为:67.44%是因琐事而起;21.74%是因感情问题引起;4.65%是为发泄个人情绪;其他原因占6.17%

  超八成校园暴力案件为无预谋的突发性冲突犯罪,而近七成涉故意杀人罪案件为预谋犯罪。2015年至2017年,13.46%的校园暴力案件中有事先谋划情形,并且近三年案件量基本持平。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实施犯罪目标明确,并进行了事前准备工作,其大部分原因为心怀怨恨或不满进行打击报复。

  通过对校园内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词频分析发现,有35.31%的校园暴力案件中出现了宿舍一词,而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案发地就是宿舍。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88.74%的校园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伤亡情况。在校园暴力案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重伤;38.54%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轻伤;27.94%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轻微伤。

  2015年至2017年,全国校园暴力案件中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5年的64.87%,下降到2017年的60.79%。涉抢劫罪校园暴力案件超八成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涉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校园暴力案件中,1618周岁未成年人占比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