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法学会助力乡村振兴事业

本报讯(闽研) 今年来,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法学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努力为建设绿色崛起、后发赶超的新松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自“七五”普法以来,松溪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30余场次、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万余份,在微信朋友圈投放法律法规相关宣传信息10万条,营造了全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协同县司法局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民主法治创平安,开拓创新谋发展”为强村富民、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依法开创农村致富道路,为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目前,松溪县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达95%,现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8个、市级41个。增强了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帮助农民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和发展。

二是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与县司法局强化人民调解,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泛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对全县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走访”,化解一批重大疑难案件,较好地维护了松溪社会的稳定。三年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    

三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公共法律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和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9个法律服务站,在102个村、7个居委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在6个社区设立法律诊所,实现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法律指导员全覆盖,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努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开辟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土地承包、产品质量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持续开展案件回访活动,逐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