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打击助力证券市场海晏河清
近期,证监会公布了一批“老鼠仓”案件查处情况,其中包括首例零口供“老鼠仓”案的刑事判决。相关案件的查处与公示,代表着证券市场治理的坚决态度,也代表着侦查水平、司法打击能力的提高,对整肃资本市场秩序、维护证券监管部门经济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老鼠仓”式案件有其特殊性,内幕信息除重大影响外,还具有“秘密性”的属性。而从业人员作为专业人士,知晓相关信息的价值,知道信息公示将对价格带来何种影响,为了绕开相关监管制度,一般都会采取非常隐蔽的作案方式,通过内外勾结,有组织哄抬、变现等方式套取非法利益。内幕信息的秘密属性,犯罪行为的专业性、隐蔽性以及跨区域性,要查办追责并非易事。
相关危害结果显而易见:一方面,“老鼠仓”案一般陆续操作时间长,交易和获利的金额大,受损的大多是跟风购买的普通股民,严重侵害股民利益;另一方面,“老鼠仓”常用的哄抬、变卖的方式让股票价格出现大幅变化,不利于上市公司健康成长,有损企业长期利益。更为重要的,这种内幕交易方式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形成不良导向,将证券市场变成了“消息场”“赌场”“屠宰场”,严重污染了证券市场运营生态。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和金融领域案件侦查水平的提高,加之大数据技术的运用,让“老鼠仓”案件的精准打击成为可能。以首例零口供“老鼠仓”案为例,侦办人员通过涉案账户的交易情况,发现与华夏基金旗下的基金类产品存在高度趋同,最高的一个账户的趋同度达到96%,最低的也在85%。通过这种趋同度比对证据,得出其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的结论。
但要形成有效而有力的司法打击,相关证据规则的支撑也密不可分。2012年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仅对“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进行了界定,也认可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等方面认定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可以说,相关法规为“老鼠仓”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通过系列案例的公示,一方面能够对潜在的违法操作人员起到震慑效果,起到一定的预防效果;另一方面有助于重拾股民信心,让民众看到国家依法治市的决心和能力;其三则是能够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帮助股市由炒作面回到价值认可、深耕细作的基本面,由信息指导回到市场导向,还证券市场运营生态海晏河清,帮助证券市场健康成长,而这些在当前贸易战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