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划分就业困难等级

首设“就业援助服务专员”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使用全市统一的就业困难程度分级工具,帮助求职者确定就业困难等级,并首次设立“就业援助服务专员”等,采取多项措施,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高质量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据介绍,最新发布的《北京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细则》共875条,围绕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3类主体,深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由标准化、规范化向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转变,实施一人()一策、因人()施策的原则,不断完善具有北京特色的“四精准”(精准识别、精准指导、精准匹配、精准支持)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力求在每一阶段都能为求职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使用全市统一的就业困难程度分级工具,帮助求职者确定就业困难等级:一、二级为一般帮扶对象等级,三、四级为重点帮扶对象。采取电话访问、前台接待、主动上门等摸查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意愿摸查,并建立个人服务台账和就业需求档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主动联系在本地区求职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建立就业援助服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定一名本机构职业指导人员,作为“就业援助服务专员”,为就业困难人员协调开展跟踪、回访、职业发展空间测评等后续专门服务。